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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帳士考試歷屆試題詳解
105年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詳細題解
選擇題共50題
測驗選擇題 第3題 題解
3. 甲公司有 A、B 兩筆房屋,其中A 房屋有銀行貸款、積欠地價稅;B 房屋欠繳房屋稅與地價稅,且該公司尚積欠以前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未繳。後因經營不善,導致A 房屋被法院拍賣,若拍定價小於A 房屋銀行抵押債權,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(A) A 房屋的地價稅、拍賣產生的土地增值稅與營業稅、B 房屋的地價稅、房屋稅須優先抵押債權受償
(B) A 房屋的地價稅、拍賣產生的土地增值稅與營業稅、甲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須優先抵押債權受償
(C) A 房屋的地價稅、拍賣產生的土地增值稅、營業稅須優先抵押債權受償
(D)租稅課徵只優先普通債權,不得優先抵押債權,所以抵押債權最優先受償
答案選C
【105記帳士】
【一點就通】
本題在考稅捐稽徵法所規定的稅捐優先權。其實本題主要在考的並不是稅捐稽徵法本法的規定,主要在考財政部96年所頒發的相關解釋函。
本題屬於公務人員高普特考、會計師、記帳士稅務法規的命題範圍。
本題屬於
稅捐稽徵法類、稅捐優先受償
類的相關考題。
【詳細解析】
稅捐會規定優先受償順序,是因為納稅屬於一種義務,對自然人、法人而言是義務,就稅捐稽徵機關來說,屬於一種債權 ⋯⋯
【法源根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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